第9章 作为类的人
在马克思的二分法中,一边是自然人,另一边是作为类的人。作为类存在,人之所以能够与其他生物区分开,是因为他现在拥有了一些他自身独一无二的性质。用马克思的话说,人“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他必须既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自己的知识中确证并表现自身”[1]。通过把人描述为一个“自为”的存在,马克思就涉及了自我意识,涉及了他在追求自己的目的时作为积极主动的个体的自我认识。这就是他通过认知来确认自己的方式。
相互认知这种从他人角度来看自己的行为能够把对每个个体的认识拓展到对整个人类的认识;他认识到他人的行动目标与自己的行动目标相类似,甚至相互联系在一起。人们还意识到存在着过去,它记录了他在实现这些目标时的成败得失,记录了构成未来的诸多的可能性。当然,他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的,仅仅知道他会有一个未来。总之,人是一个类存在,是因为他知道只有人才能够知道的事情,也就是说,他知道他是类存在——人。
人通过两种方式在他的“存在”中确认并表现自己:第一,像人那样通过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我们甚至可以假定是通过味觉来确认和表现自己。他独特的身体构成和特征就是人的身体构成和特征。第二,人通过某种只有人类才能够完成的活动、性质和节奏把自己表现为一个类存在,这一点在马克思看来更重要。